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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房价涨幅失控将问责地方领导
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近期建设部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部分省市执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进行抽查。“对调控政策执行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设滞后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建设部昨天发布的《关于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同时指出,今年6月份起,要对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建设部强调,各地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执行力。
去年,建设部出台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根据建设部要求,住房建筑规划不能只停留在总量控制指标,而要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
建设部还要求,对于尚未完成规划编制、公布和备案的城市,要限时落实规划的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落实住房建设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和区域、项目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严格按照管理程序,把好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等环节,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建设部特别提醒各地,要确定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并将其列入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时序和空间布局;落实住宅用地与市政管网、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合理衔接和配套。建设部将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推出规划编制的规范性标准。
据悉,按照国务院部署,建设部近期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等情况进行抽查。
从《通报》所附的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列表中可以看到,截至2007年1月31日,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中,包括上海在内的279个城市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249个履行了备案手续,230个已对外公布,分别占总数的97.2%、86.8%和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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